[096]CH4 大眾傳播中的宣傳與說服(1)
Ch4 大眾傳播中的宣傳與說服(1)
在美國反應反宣傳運動的成員,有一位著名的會長叫做肯特里爾他認為宣傳之所以有效的原因,是因為日常語言中許多詞彙帶有強烈的感情色彩,容易被人利用在事實和這些模糊的感情之間建立起不必然的聯繫。
讀到這段我突然想起,S會在成長會提到有很多知識網紅會彼此相稱讚大咖,相互捧臭腳的行為,我認為這樣的行為也在台灣的媒體圈上也是可能發生。
舉例來說,當某一位網友做了一條不錯的編曲,而留回覆常常寫下“神回覆,神創作” 等詞彙,過度渲染當事者的真實樣貌,反而用造神運動來煽動情緒,吸引其他人的眼球,達成更高流量的目的。
但這麼作的下場就是讓群眾變得更加不理性,更加容易使用刺激性的言語,反而沒辦法做出更好的作品,水平也只能受到限制,自能自娛娛人,難以走出舒適圈。
簡而言之,一個族群如果過度的感性無法理性的思考那麼這個全體是很難有穩定且持續的經濟成長因為他們的情緒是很容易被操弄的。
在《宣傳的完美藝術》中提出了七種常用的宣傳技巧,他們分別是辱罵法、光環法、轉移法、證詞法、平民百姓法、洗牌作弊法、與從眾法。
1.辱罵法:意思是給予思想,附一個不好的標籤,讓我們不用檢查證據就拒絕和譴責這種思想,以台灣為例,許多官員到中國參訪,並表示兩岸一家親的態度,就會有部分的台灣人民把該官員貼上邪惡、有陰謀的標籤。
2.光環法:就是把事物跟好的字眼聯繫在一起,透過好事物的光讓我們不用經過證實,而去接受或贊同另外一個事物,舉例來說,廣告中會用天然的配方還有手工製作的說詞,為產品的新鮮度做保證。 台灣曾經有一度用,京都念慈安的枇杷膏廣告當做例子,當中片段就是強調川貝枇杷膏的新鮮程度,以至於讓很多民眾琅琅上口,記憶猶深。
3.轉移法:轉移發透過某種權威跟約束力,使他人崇拜事務的威信,轉移到其他事物上,讓該事物更容易被接受。 舉例來說,有很多食品跟藥品會經由醫師來代言,以增加他的可靠性跟權威度,甚至在台灣有江醫師魚舖子,由醫生來開食材舖,生意非常的好。
4.證詞法:使得某些人說出特定的話語立場,舉例來說,在家庭洗衣機的推薦上廣告,會採訪許多家庭主婦並且羅列出他們覺得好用的產品,藉此來增加產品的吸引力。
5.平民百姓法:意味著某些說話者要讓受眾相信他的想法是好的,因為這些想法是人民的想法,是屬於普通百姓的想法,簡單來說就是用接地氣的方式,讓民眾區對於廣告更加有印象。 舉例來說,會用明星搭配閩南語來強調產品的優點,例如有些台語明星會代言藥品相關的廣告,並且用鄉土味很重的話來增加親切感。
6.洗牌做作弊法:這是透由陳述的方法將事實跟模糊混在一起,對一個觀念或計劃盡可能地做出極端的說明, 目前正火的例子,就是有媒體只用採取台北市柯市長說貪婪老人的話語,剪輯為標題失言,讓大眾對柯市長的信任程度下降,並且嚴重的詆毀市長的個人形象,但是如果看整段對話,才會發現重點根本不在這句標題上。
7.從眾法:第七個是從眾法宣傳,是用所有人或是很多人都在這麼作,讓受眾必須跟隨他人風氣,台灣有一個廣告說,每個人在服兵役的時候,都要吃鐵牛運功散,因為這樣能強健筋骨,以便度過當兵的艱難訓練,這樣的宣傳手法使得大家都無意識的跟風,購買該藥商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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