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8]批判與創新的要領(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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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組屋成功取決於兩過條件,(1)85%的土地屬於國有(2)普及的公積金制度(社會福利加上強迫性儲蓄)
台灣只有25%的土地屬於國有,但是沒有公積金制度,而也有人建議台灣蓋社會住宅已解決居住問題,但是 引入制度就能解決問題嗎?
台灣對照國外制度(德國與新加坡),發現德國在基本前提(國有地百分比、公積金制度)與台灣比較相近
其次,德國的空屋率只有4%,台灣卻高達10%,如果能將台灣的空屋活化利用,釋放給租屋市場更多空間,能舒緩售屋市場的緊繃。
所以,台灣住屋問題不是供給不足,而是空屋率太高,使用率偏低。
另外一件事,德國人的租屋高於自有率。快速做個文獻回顧,立即可以知道關鍵因素並非文化,而是制度。
在德國,租屋市場發達、各種價位、坪數、區位、裝潢的豪華程度都有,使得租屋不代表貧窮,也不代表鄰居窮、犯罪率高、學區教育品質高。
假設能有效引入德國『房價四十年不漲』的機制,以及『租屋跟購屋一樣好,甚至更好』,就能大量解決台灣的租屋問題,關鍵有兩個
(1)德國的租屋市場為何如此發達?空屋率很低4%
(2)台灣空屋率高10%,但租屋市場不發達